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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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机合成与功能福建省高校重点实验室仪器平台管理规定

为了更好地为科研和教学服务,加强仪器的管理和维护,保证实验室公用仪器设备正常、高效、长期使用,充分发挥其投资效益,特制定本规定。

一、 仪器设备的运行管理

1、 实验室的仪器设备,要严格执行管理规定。每台仪器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档案,包括仪器说明书、配件清单;设备审批、购置、安装、调试、鉴定、验收、维修记录等原始材料;仪器设备操作规程;运行使用记录等。

2、 为保证仪器的使用率及科研教学工作的进行,每台仪器专人管理,操作管理人员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认真填写相关档案资料。

3、 在使用仪器的过程中,操作管理人员对所送样品,一律登记。按先后顺序进行分析测试。使用人员按收费标准提交测试费。

4、 各仪器设备的购进、运行、维修、报废统一管理。任何管理人员不得违背管理规定、损坏仪器设备;不得私自收费测试样品。

二、 仪器设备操作管理人员的职责

1、 管理人员要有强烈的责任心,严格执行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规定,使仪器设备正常安全地运行。

2、 各仪器设备的操作管理人员,要对仪器设备进行维护,定期检查,保证仪器正常运行。由于各类原因造成仪器损坏者,应向仪器的管理责任人报告并及时记录仪器故障的具体情况。

3、 管理人员应妥善保管好仪器设备的各种技术资料和工作档案。

4、 负责制定所管理的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并严格按规程使用仪器。

5、 管理人员应了解并熟悉所负责的仪器设备的工作原理和结构性能,能熟练操作使用仪器设备,以保证仪器设备的高效运行。

6、 使用人员首次使用应认真阅读说明书,学习操作规程,并在管理人员的指导下使用仪器。未经管理人员许可,其他人员不得擅自操作使用该仪器。

7、 管理人员要有团体协作精神和良好的服务态度,不以个人名义或课题组名义占有仪器,确保本室的科研工作顺利进行,并支持其他室的科研工作。

三、 测试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1、 统一仪器的收费标准。收费标准的制定以保证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运行和维修费用需要为原则,不以盈利为目的。

2、 收费办法。按照使用机时和样品数目进行收费。其中仪器使用机时以1小时为单位,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每次测试结束后,主动到仪器管理人员处签字并确定使用时间。科研使用费的付费方法为每年底核算。

3、 严格执行预约使用制度。需按规定提前向管理人员预约仪器的使用起止时间,并提交相关文件。管理人员应合理的安排时间,测试人员应准时履约,若不能准时履约,应提前取消预约,否则仍按使用计费。未预约禁止使用仪器。

4、 统一管理测试经费,将其用于保障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行、以及必要的维修、配件的购买和必需消耗品的购置。各仪器组测试人员要在购买日常消耗品、维修配件、更换仪器部件前,提交书面计划、明细和预算。由主管人员签字后,方可办理有关财务手续。

5、仪器使用过程中,使用的基本溶剂类药品及一次性手套、试管等易耗品由具体使用人员自行承担。

四、 以上管理规定,解释权在有机合成与功能福建省高校重点实验室(福州大学)。